预约及催还

预约及催还服务让读者可以预约已被其他读者借出的资料。

如何预约资料?

读者可在「检索易」预约已被其他读者借出的资料。除多媒体资料,读者可在中大校园内任何一间图书馆提取预约资料。当资料可供借阅时,读者会收到「借取预约资料通知」的电邮,幷必须于通知书指定日期前提取资料,否则预约便会自动取消。一般而言,读者须在兩天内于「自助提取预约资料站」提取预约资料,或在七天内于其他地点提取。如预约资料因资料存放在指定参考或书籍不在书架上等原因无法提供,读者会收到「取消预约资料通知」的电邮。

哪里提取预约资料?

当资料可供读者借阅时,读者会收到「借取预约资料通知」的电邮。如读者需在大学图书馆领取中大图书馆资料或在崇基学院图书馆领取中大书籍,读者可直接到「指定参考书 / 预约书」馆藏室的自助提取预约书架上提取,并使用自助借书机借出预约资料。若要领取其他资料,请前往有关图书馆服务柜台提取。

催还是甚么?

催还的意思是要求把另一位读者把已借出的资料尽快归还。预约服务可能会导致借出资料遭到催还而提早到期,一般为预约当日起计十四天。新的还书日期将显示于检索易读者之借阅记录及发予读者的「催还通知」电邮。所有被催还的资料均不能续借。

若被催还怎么办?

若收到催还通知书,请注意通知书上显示的新到期日。逾期归还被催还的中大图书馆资料之罚款为每项目每天五元,而逾期归还被催还的港书网资料之罚款为每项目每天四元。请勿携带已借出的书藉到香港境外。另外,若读者的借阅记录内包含已逾期的催还资料,所有已借出的资料均不能续借,直至逾期的催还资料已经归还。

为免躭误收取图书馆寄发之重要通知,读者可透过图书馆网页内我的借阅记录新增/更新他们的电邮地址以收取图书馆寄发之重要通知。

预约限额

类别 预约限额
本科生 10
研究生 20
教员 (甲类服务条件) 20
教员 (乙类服务条件) 20
研究人员 20
行政人员 (甲类服务条件) 20
名誉临床讲师 20
荣休教授 20
一般非教学职员 (乙类服务条件) 10
丙类服务条件职员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