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际互借及文献传递服务

借阅及递送

若申请的资料已到达本馆并可供借用时,读者将获发电邮通知书。请登入你的「我的借阅记录」查看最新的馆际互借及文献传递的预约状况。

印刷本(本地 / 海外图书馆馆藏)

  • 待借取的资料会在「借取预约资料通知书」上列出的图书馆内暂存5天(本地图书馆馆藏)或14(海外图书馆馆藏)。
  • 逾期未被借取的资料将送回所属院校的图书馆,不作另行通知。
  • 所属图书馆或会规定资料为「仅供馆内阅读」。

复印资料(期刊文献 / 书籍章节)

  • 除特别情况外,复印资料会以电子方式递送至读者于图书馆登记之电邮地址。
  • 如递送的资料有问题,请尽快与职员联络。

请注意﹕从电子方式递送的复印仅限在30天内下载5

取消申请

  • 已提交的申请不可从「我的借阅记录」取消。如读者需要取消申请,请电邮至 library@cuhk.edu.hk
  • 借阅政策由资料所属的图书馆订出。在某些情况下,申请可能会被取消,例如:资料状态不适合外借、古籍、该资料为他馆不能预约的馆藏(例如﹕多媒体资料、电脑光碟等)或违反版权条例的申请项目等。
  • 如申请被取消, 读者将获发电邮通知。

续借

馆际互借资料不会自动续期。续借成功与否取决于外借图书馆的同意。除已被预约或催还的资料外,请在资料到期前最少7天经由「我的借阅记录」提交续借申请。若续借成功,读者将获发电邮通知。读者请依时归还不获续借的资料。若有罚款,将自动记录于「我的借阅记录」内。

归还

请登入你的「我的借阅记录」查看馆际互借资料的到期日。所有透过馆际互借服务借阅的资料,均需亲自归还至借出之服务柜台。切勿放进还书收集箱内。请勿移走封面上有识别作用的纸条。因不遵守还书规则而引致遗失或损坏书籍,读者必须负责赔偿由借出图书馆订定的费用。

逾期归还及罚款

凡逾期归还的资料,本馆将会收取每天港币一元之罚款。

遗失及损毁

读者有责任妥善保管从其他图书馆借阅的所有资料。在未经借出图书馆的许可下,透过馆际互借服务借阅的资料均不得携带出境或在特殊情况下携带出本馆。如遗失或损毁资料,借阅人士须承担一切责任及遵循书籍所属院校图书馆订立的补偿及/或惩罚政策。